中午去了維尼斯人,終於買到了一件夾克式鋪棉的外套要給小飛俠當生日禮物的了!之前住摩鐵跟日本的飯店也花他不少錢,買一件比較好的衣服給他能穿個5,6年也值得啊!

傳了照片給他看,他說好看,有喜歡,然後問自己是否很貴?我傳了笑臉,說有喜歡就好啦!一年一次生日,況且現在質料很差的夾克也要1,2千台幣啊!自己平時也是買這一家的外套,cutting ,質料都很好,雖然貴了一些,但能穿個5,6年以上也回本了!

日本國民廉價品牌的衣服也不便宜啊!又不常買,總比追流行買著那些不經穿的衣物要好多了!

自己就是個懂得要互相的人,不喜歡只是一味著從別人身上拿而不懂得還,那樣感覺真的就是很差! 自己也會擔心別人對自己的觀感不好,凡事有來有往啦!我就是在意外人怎麼看自己,尤其是品格,品德這一方面。就龜毛,沒辦法!

下午小飛俠趁小孩午睡的時候用line打來跟自己聊了一會兒,還笑說他就是懂得要利用時間,說家裡要照顧,女朋友也要照顧,不能把我丟在一旁。好啦!有寶貝我就好,比那些隨便打發的人強多了!那也就是為何願意跟他牽手走下去的原因,這個人……就是真的有把我放在心上啊!希望我是快樂的。

誰想要跟不開心的人一塊兒,愛劈腿的人一塊兒!有錢?干我屁事?我又不是拿這些人的錢在過日子的! 

自己跟小飛俠說,什麼都不用給我買,要什麼,我自己會買,他只要能抽空陪我,我就很開心了!一年陪我出國一次就足夠了!我不貪心! 才不要浪費時間在不值得的人身上,不能給我快樂的人要來幹嘛?留給別的女人要他們去,就是謝謝再連絡!

朋友說過,小飛俠不會是一個要傷害我的人,要我放心! 之前的那些人,就不用再理會! 反正對那一些人的愛已經慢慢的流失不見了!現在跟小飛俠是開心的就好! 所有的一切,要分,要合,全都在我身上,主導權都在我,重要的是我有開心,不是別人! 他說沒辦法,因為我就是女神! 女神就該是如此。

就連小飛俠自己都說,他就是對女神投降了!要不然鬼迷心竅是怎麼來的! 自己都是那些小美眉崇拜的對象,是同事女友忌妒的對象。

每次見到同事的女友,移民署弟弟的老婆,她們把自己恨的牙癢癢的那一副模樣,老實說,就是很爽! 我就是一副無所謂,怎麼樣的態度,是她們要拿自己跟我作比較的,那就來吧!無聊的是她們,又不是我!

就是要什麼都不必做就受人喜愛才是狠角色! 要是耍心機的就是遜咖了!沒氣質的就更糟! 是連比都不必比,閃開!

自己懶得理那一些人啦!你越不理會,她們心裡就越氣! 很想說,有些東西就是天生的,是永遠學不來的,更是要自我提升的,像自己就不是個精明的人,有時,就還會呆呆,傻傻的,不是每個人都能保有著乾淨的靈魂,尤其是到了我這個年紀,要聰明,但不精明,那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所以小飛俠才會說,不是每個女生都可以是“女神”,尤其是他的女神…………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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